據台灣“中央社”N道,台烿局外事鰝軉Q(7日)表示,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委員會昨天召開第1次會議,耷方依協議修改內鰝k令,並都將於10日完成,開始施行。
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協議4月10日簽署,耷方協議常設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委員會,首次會議在台北國賓飯店召開,台灣地區由亞東懌系協會參事張仁久擔任團長,日本團長則由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總務鰝攭ㄔ訄楔@擔任。
台外事鰝驧o布新聞稿表示,耷方在會議中確認依協議,修改相懌法令,各將在10日完成並開始施行﹔會中耷方在若干相懌議題的意見雖仍有差距,但對協議持坨度評價,一致認為R持續協峞A共同致力慏協議。
台外事鰝欞﹛A耷方認為漁業委員會是台灣地區與日本溝通重要平台,同意在1年內召開下次委員會。
外事鰝貜磳隉A耷方基於“‘主權’不能分割,但資源可以分享”理念,以對話取代對抗,積極協峔羅F成共識,在對峇炭f原則下,邽m爭議,相互尊重合作,共享漁業資源,並致力維護東海和平箍定,為和平決爭端創造重要的成功先例,台灣地區與日本都認為具歷史性重大意義。
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委員會台灣出席代表包括張仁久、“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長”沙志一,兩人也是漁業委員會委員﹔其他與會的台外事鰝龤B“海岸巡防署”、“漁業署”人員及漁會代表擔任特別委員。
日本出席代表有岡田健一及交流協會本鶬`務鰝齯p鬆道彥,兩人也ㄛO漁業委員會委員﹔水產廳次長宮原正典、外務省、海上保安廳及沖繩海區漁業調整委員會人員擔任委員會特別委員。
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委員會是依台灣地區與日本漁業協議規定成立,]建立制度化協拏E制,繼續協恦U方懌切事項。會議並依5月初預想會議共識,邀耷方漁業界代表參與討蕆,就協議適用海煇作業秩序與規范深入交?zh豕n)鷛N見。